[我市5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]预计5-9日受弱气压场影响,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,将出现连续重污染天气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,定于12月5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(Ⅲ级)应急响应,主城区、县(市)城区每日6:00-24:00禁止重型、中型货车和三轮车、低速载货汽车、拖拉机通行。